10KV发电车租赁特殊规格可定做产品的真实面貌,远比文字描述来得丰富和生动。点击观看我们的视频,让产品自己为您讲述它的故事。
以下是:10KV发电车租赁特殊规格可定做的图文介绍
维曼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发展秉承,节能,环保,之理念,对 凉山西昌1800kw发电机租赁产品技术精益求精。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宗旨,视 凉山西昌1800kw发电机租赁产品质量为企业的生命。从每一道工序开始,到每一个 凉山西昌1800kw发电机租赁产品出厂,我们都全程贯彻质量跟踪体系,并对每一个用户建立完善的客户支持方案。
凉山西昌维曼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专业从事各种品牌柴油发电机组、移动式柴油空压机及电动空压机的租赁与销售。为了加快在国内租赁、销售市场的发展,特在中国各大城市设立租赁分公司或租赁中心及网络点,以便及时服务于我们的客户,使客户在短的时间内能使用到我们的设备及享受到我们的优质服务,且可将强大的设备资源在全国范围内调动,派专业人员现场安装、调试、24小时维护,确保您的施工顺利进行,不断满足您的需求!备用应急电源制造专家!我公司长期供应性价比极高的柴油发电机组。装配工艺精益求精,生产出质量优异的产品。我们坚持品质立市,口碑营销的经营理念,愿我们提供的产品能为您带来源源不断的动力保证!发电机组厂家,康明斯柴油发电机,柴油发电机组专业生产制造商!我们希望为您提供优质产品和卓越的服务。 得是诚信,赢得是未来。租赁发电机本公司50kw 75kw 100kw 120kw 150kw 200kw 220kw 250kw 300kw 350kw 400kw 500kw 800kw 1000kw 2000kw每一位进入维曼的员工,我们都严格要求,告诉他们我们的企业文化,我们的服务理念,我们的发电机租赁的目标,我们的企业是为工程租赁服务,提供北京凉山西昌发电机出租,北京发电机租赁业务的,我们的使命就是让我们的每一位客户都满意的我们的服务,我们也尽 的能力给我们的客户提供超值的服务。我们相信我们可以服务好每一位发电机租赁客户。
柴油发电机缺缸运行故障原因和启动后转速不稳定 一、柴油发电机缺缸运行故障原因 柴油发电机组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经常会碰到个别气缸不工作(缺缸工作)的故障,导致个别气缸不工作影响因素主要有: 1、冬季冷起动时,由于天气寒冷,个别发电机气缸因为每天 次起动时怠速不工作,但随着运行温度的提高,所有气缸逐步工作正常; 2、个别发电机组气缸出现活塞环断裂、拉缸或气门密封不严等机械故障,使气缸压缩压力到不到要求,导致该缸不工作; 3、喷油器油嘴堵塞,使该缸不喷油,所以该缸不工作; 4、喷油泵柱塞、出油阀故障,导致该缸供油不正时或不供油,使该缸不工作; 5、其它综合因素导致某缸不工作。 二、发电机缺缸运行的危害: 1、由于某缸不工作,使得柴油发电机的工作不稳定,容易出现震动大等问题,严重时可能引起共振,损坏或降低柴油发电机各部件的使用寿命。 2、缺缸工作易造成机体的受力不平衡而使其变形,进而影响柴油发电机整机的使用寿命。 三、启动后转速不稳定 故障原因: 供油管道有空气进入;调速板增益或稳定性调节不当;调速拉杆开度过大。 故障处理: 检查供油管道,对存在漏气的部位进行处理,防止空气进入供油管道。重新设定调速板上的增益和稳定性调节电位器;根据超速或低速的值,在开机前适当的减小或增大调速拉杆的开度,然后开机,根据发动机的转速再适当的调节拉杆的开度.
发电机多种异常状态及危害 随着电力工业的迅速发展,发电机单机容量的不断增加,大型发电机组在电力系统中越来越重要。人们对发电机的可靠性、性要求越来越高。发电机的运行对保证柴油发电机组的正常工作和电能质量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较之故障,异常运行状态发生的机率更大,比如定子绕组过负荷、发电机失磁、失步,发电机逆功率运行,非全相运行等。这些威胁同样不容忽视,所以研究大型发电机的异常运行及保护是很有必要的。由于大型发电机多采用三相分相操作主开关,非全相运行已成为发电厂电气运行的重点防止对象。本文针对大型发电机非全相运行进行了分析研究,采用对称分量法得出了各相电流、各序电流及相序电流间的关系,并用KATLAB软件进行了仿真,验证了理论分析的结果。同时,就发电机组非全相保护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方案,并给出了发电厂发生非全相运行故障时的一些处理方法: 1、低励磁或失磁对于容量在100KW以下不允许失磁运行的发电机,当采用直流励磁机时,应在灭磁开关断开时同时断开发电机断路器。容量在100KW以上的发电机也应装设失磁保护。对于水轮发电机,保护动作于解列灭磁;对于柴油发电机,保护动作于减出力,以便缩短异步运行时间尽快恢复同步运行,在不允许继续异步运行或失磁后母线电压低于允许值时,保护动作于解列灭磁。 2、定子过电流或过负荷保护 在定子绕组、励磁绕组上应装设定时限和反时限过负荷保护。定时限过负荷保护动作于信号或自动减负荷、降低励磁电流。反时限过负荷保护动作于解列或程序跳闸、解列灭磁。 3、逆功率保护 对于容量在200KW及以上的柴油发电机,宜装设逆功率保护。保护带时限动作于信号,经长时限动作于解列。 以上所述的解列灭磁,是指断开发电机断路器,汽轮机甩负荷。减出力,是指将原动机出力减到给定值。程序跳闸,对柴油发电机来说,是指首先关闭主汽门,待逆功率继电器动作后,再跳开发电机断路器并灭磁。对水轮发电机,是指首先将导水翼关到空载位置,再跳开发电机断路器灭磁。 4、发电机失步保护对于容量在300KW及以上的发电机,需装设失步保护,保护动作于信号或解列。若发生失步现象,应尽快创造恢复同期的条件,一般可采取增加发电机的励磁,或减少该失步电机的有功出力,进而将其牵入同步。动减负荷、降低励磁电流。反时限过负荷保护动作于解列或程序跳闸、解列灭磁。 5、非全相运行保护 发电机变压器组的非全相运行故障,大多数发生在机组解列、并列的操作过程中,正确地进行机组解列或并列的操作是大幅度地减少因负序电流烧损发电机转子的简单而有效的措施。因此只要遵循保持发电机励磁、稳定机组转速、减少机组出力、控制定子电流的原则,严格按照合理顺序进行操作和调整,完全可以把负序电流控制在允许的范围之内。 由于现在大型发电机多采用三相分相操作主开关,非全相运行已成为发电厂电气运行的重点防止对象。所以在下面的章节中我将重点分析发电机非全相运行及其相应的保护措施。 非全相运行时,由于发电机组接线方式、主变接地方式、断相形式、导致原因不同,非全相运行时的故障特征是不同的,所以对非全相运行进行合理有效的分类是分析研究的前提。非全相运行一般采用对称分量法来分析计算。对称分量法是一种线性变换,利用它可将任意一组不对称的三相电流(或电压)分解成正序、负序和零序三组三相对称的电流(或电压),这三组各自独立的对称电流(或电压)就称为不对称电流(或电压)的对称分量,每组对称分量的三相之间都有大小相等、彼此间相位差相等的关系。电流或电压的相序、大小关系是机组非全相运行时的重要故障信息,这些量的提取与判断,对于保护机组与系统的运行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征求意见! 能源局下发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管理,保护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 能源局组织对《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电监资质〔2012〕47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附件: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能源局综合司 2021年3月26日 附件 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 (修订征求意见稿) 章 总 则 条 为规范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管理,保护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维护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电力监管条例》《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的实施,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电力业务许可证是指发电类、输电类、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 本办法所称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是指被许可人已经取得的电力业务许可被依法撤回、撤销,或者电力业务许可证被依法吊销以及其他电力业务许可被依法终止的法定情形,并依法注销手续的过程。 第三条 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的实施,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依照本办法实施撤回、撤销电力业务许可和吊销电力业务许可证,许可证注销手续。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 电力业务许可的撤回、撤销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能源局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应当作出撤回电力业务许可的决定: (一)电力业务许可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导致电力业务许可项目依法被终止的; (二)准予电力业务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电力业务许可被终止的; (三)有关部门根据 产业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政策,做出停止被许可人经营电力业务的决定的; (四)依法应当撤回电力业务许可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被许可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派出机构应当作出撤销电力业务许可的决定: (一)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电力业务许可的; (二)已经取得电力业务许可但不能持续保持应当具备的许可条件,且逾期未改正的; (三)依法应当撤销电力业务许可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能源局或准予电力业务许可的派出机构可以作出撤销电力业务许可的决定: (一)派出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电力业务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电力业务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电力业务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电力业务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电力业务许可的其他情形。 撤销电力业务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第八条 作出撤回、撤销电力业务许可决定前, 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应当告知被许可人撤回、撤销电力业务许可的事实、理由和处理意见,听取被许可人的陈述和申辩。如被许可人无法联系,由准予电力业务许可的派出机构在其网站公告撤销、撤回电力业务许可证的事实、理由和处理意见等相关信息,公告期为30日。 对被许可人提出的陈述和申辩, 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应当进行核实;被许可人提出的陈述和申辩成立的, 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应当采纳。 第三章 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吊销 第九条 被许可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可以作出吊销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决定: (一)不遵守电力市场运行规则,情节严重的; (二)发电厂并网、电网互联不遵守有关规章、规则,情节严重的; (三)不向从事电力交易的主体公平、无歧视开放电力市场或者不按照规定公平开放电网,情节严重的; (四)依法可以吊销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吊销电力业务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由 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按规定程序实施。 第十一条 作出吊销电力业务许可证行政处罚决定前,被许可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被许可人在规定期限内要求听证的,由 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组织听证。 第十二条 在听取被许可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活动结束后, 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认为被许可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应当作出吊销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决定。 第四章 电力业务许可证的注销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电力业务许可证的注销手续: (一)电力业务许可被依法撤回、撤销,或者电力业务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 (二)电力业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或者延续申请未被批准的; (三)被许可人申请停业、歇业被批准的; (四)被许可人因解散、破产、倒闭等原因而依法终止的; (五)被许可人不再具有发电机组、输电网络或者供电营业区的; (六)经核查,被许可人已丧失从事许可事项活动能力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发生第十三条 )项情形的,由派出机构在撤回、撤销、吊销决定生效后10日内注销手续。被许可人应当积极配合并在规定时限内交回电力业务许可证正本、副本。 第十五条 发生第十三条第(二)至(七)项情形的,被许可人应当在相关事项发生30日内向派出机构提出注销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申请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需代理人的,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电力业务许可证正本、副本; (四)需注销事项的有关材料;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被许可人申请材料齐全的,派出机构应在提交后10日内许可证注销手续。 第十六条 被许可人未按照第十五条规定提出注销申请的,派出机构经核实相关情况后可在其网站上发布注销公告。公告期为30日,公告期满后注销手续。 第十七条 派出机构负责公告辖区内注销电力业务许可证的被许可人名单及注销原因。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电监资质〔2012〕47号)同时废止。